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1年接受在职人员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多渠道促进高级专门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队伍的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的办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我校从1996年起开展了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为方便申请人报名申请,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入学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

1、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最后学历证明。

3、  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我校学位办对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可按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学位课程学习及考试申请手续。

 

三、学习年限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四年以内。

   

四、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我校在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之前,将对申请人的学力水平进行如下认定:

1、  有关专业课程的学习及考试。                    

在四年之内完成所在专业规定的有关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30个学分。此项认定完成之后,申请人才可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及论文撰写。

2、  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申请人应在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本次申请无效。

3、  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三个月之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并在一年之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提交论文的半年之内完成。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4、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专业、方向

 

我校现有汉语言文字学、课程与教学论两个专业,共有十二个研究方向可以接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汉语言文字学

1、  现代汉语语法

2、  词汇学

3、  语音学

4、  汉字学

5、  汉语史

6、  社会语言学

7、  汉语信息处理

课程与教学论

1、  第二语言习得研究

2、  对外汉语教学论

3、  对外汉语课程论

4、  汉语测试

5、  中国文化教育

 

六、课程学习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申请人应在论文答辩之前完成本专业所规定的研究生课程。课程学习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来学校脱产学习一年到一年半,和全日制研究生班一起随堂听课并参加考试,取得所需学分。

第二种:以自学为主,并参加我校定期在假期开设的辅导班和课程考试,取得所需学分。

第三种:以自学为主,并参加我校举办的双休日课程班和课程考试,取得所需学分。

七、论文选题与答辩

 

申请人在完成本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后,根据本人研究意向,由我校为其指定指导教师,负责指导起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完成后,经导师同意,申请人向我校学位办公室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学位办公室在经有关专家评阅后认为论文合格,将为申请人举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将被授予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论文答辩安排在每年的910月举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另行安排。

 

八、报名办法及费用收取

 

报名时间:我校每年分春季(11月至次年1月)、秋季(6月至9月)两次招生。报名时间为1215日至次年115日,秋季从515日至615日。

报名办法: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寸照片5张;报名表(可来人来函索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明;一篇已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其他成果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申请人应将一寸免冠照片、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费100元按规定的时间寄送来,其他材料在来校报到时提交,以免邮寄时丢失。

 

申请人在学习期间的费用包括三部分:

1、  管理费:2000元,在入学报道时一次缴清。

2、  课程考试费:按每学分300元收取,在课程开始前缴纳。

3、  学位论文指导费:此项费用包含开题报告管理费、学位论文指导费、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论文评阅费、学位论文答辩费。共计5500元。此项费用在学位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清。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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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研究生处